法者,天下之仪也。依法治国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自觉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发展、维护稳定、化解风险的能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的、全局性的、长期性的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信仰。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一言一行都对群众有着极大的示范效应。务必要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将法治理念刻入骨髓,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有一种厉行法治的历史自觉、使命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思想从严、作风从严、行为从严、制度从严,坚守法治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以上率下,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影响全社会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法治能力。党员干部不仅要有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更要具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的法治能力。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对法治的信仰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用法律厘清权力边界,用法律约束权力行使,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级党员干部要将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带头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自觉担负起重大责任。(供稿人:王红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