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政治部是一支由女性为主导,勇于开拓创新、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年轻队伍,共有干警6名,其中女性5名,平均年龄28岁。近年来,在区妇联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女性培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动员广大女性干警立足岗位、创新创优,发挥先锋示范作用,为支持妇女儿童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场坚定,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每月定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掀起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热潮,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宣讲、小组学习、线上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组织志愿者,参与“交通志愿服务”、“晨扫描”等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主动到社区、隔离点,积极协助疫情防控工作,1名干警受到区委通报表扬。1名干警曾被选为运河区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积极履职,热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活动,选派1名优秀女干警参加全市法院“两个确立”主题演讲比赛,荣获第二名。
司法为民,支持妇女儿童事业。
一是立足审判做贡献。始终坚持“寓教于审、寓教于惩、惩教结合”依法维权的审判原则,倾注心血和情感,尤其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组织女法官用“热血担道义、柔情铸法魂”的实际行动,从“爱”出发,从“帮”入手,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联合区妇联成立“妇女权益保障服务中心”,积极加强与区妇联的协调合作、互促共进,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构筑妇女维权平台,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维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优先、妥善审理和执行涉及妇女权益维护的诉讼案件,保护妇女合法权利;惩处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为妇女维权构筑坚固的司法防线;高度重视家暴侵权问题,推行家事审判改革,统一审判涉及婚姻家庭以及家暴犯罪案件。
二是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推出人民陪审员兼任“调解员”模式,选聘6名热爱调解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推出“分类调解”方式,如:针对离婚纠纷案件,采用“先背靠背,后面对面”调解方式;针对医疗纠纷、保险合同类案件,探索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调解机制等等。与市医调委、市保险行业协会合作,赋予调解书强制执行力,出具司法确认书15份。依托“总对总”平台,向运河区总工会委派调解案件161件,调解成功率超80%。全年共调解成功各类案件2875件。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在妇女维权类案件中,大多属于婚姻家庭类、赡养类案件,具有较强的人身关系性和道德伦理性。通过电视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促进人际关系的修补,突出尊重妇女、保护弱者、赡养老人等优良品德。送法进校园,开展法庭观摩、法治课堂活动7次,选派6名优秀法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开展妇女权益讲座,普及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知识,支持妇女维护合法权益。创作文艺精品,拍摄的法治宣传片《宪法拍手歌》、《像一道光》,被省高院微信公众号、河北长安网等多家省级媒体采用。

爱岗敬业,树立优良工作风貌。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加强自我监督检查。组织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卫生环境等五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查纠整改,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近三年来,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