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衡水市发布了衡水市史上首部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服务规范》(DB1311/T 024-2022,以下简称《规范》)。这也是我省地级市中首个生态环境规范类地方标准,标志着我市生态环境标准现代化管理迈上一个历史新台阶。
为加强对《规范》的宣传和推广,引导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3月8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衡水市法宣办、衡水市图书馆举办了第一期《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服务规范》宣贯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分局法规与标准负责同志、重点排污单位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有关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衡水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朱立敏高级工程师对《规范》的编制背景、出台过程、意义和内容做了详细解读,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和互动。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规范》的出台很有必要,有利于防止行业内恶性竞争,提升环境检测等工作质量。
薛志勇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规范》的实施是加快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诚信规范的市场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行业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加强学习。相关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更快、更全面地理解和掌握《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要做好宣贯。各县市区分局要加强对《规范》的推广和应用,做好第三方环保服务示范工作,助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