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切实保护有关受教育者合法价格权益,3月9日,滨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召开2023年度教育收费提醒告诫会,同时下发《关于规范各学校教育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会议指出,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稳定教育收费的重要意义,保证教育收费公开透明且稳定,杜绝乱收费的问题出现;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禁自立项目收费。要求辖区民办学校严格遵守《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原件或复印件)、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会议强调,滨湖新区分局将重点查处教育收费未按规定公示、未明码标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应退费用不退等行为。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乱收费的、收费未按规定公示、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