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县委“激情落实年”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精神落实落细,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特制定行政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便民利企政策措施。
第一条 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线上办理时长严格控制在4个工作小时,线下办理即来即办。
第二条 开展企业注销登记改革。取消报纸公告,全部实现网上公示,简易注销公示20天,普通注销公示45天,公示期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即时办结注销登记。
第三条 市场主体迁移变更登记“一次办结”。邢台市域范围内市场主体迁移实行联办机制,迁移市场主体申请及档案资料线上线下流转,实现企业“一地办、跑一次”。
第四条 提升项目建设速度。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核准类、备案类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用时在省级要求时限上分别压减6.5、6.5、7.5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一日办结。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办理。在大厅三楼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专区,实现集中并联审批办理,对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规划、建设等阶段应当并联审批的事项,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收取申请材料,细化“一张表单”申报材料,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审批服务帮办、代办制。优化市政公用服务,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最大限度提供便利度。
第六条 深化投标保证金制度改革。全面宣传推广使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制,替代电子保函等保证金形式,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第七条 医疗器械、食品等业务“告知承诺”审批提速。持续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在医疗器械、食品、林草、高危体育项目等方面持续推出实行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办、容缺办,当场办,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跑出便民利企“加速度”。
第八条 实现村级证明“网上办”。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实现基层群众开具无固定模板类证明,真正实现“随时申请、随处使用”,为基层群众尤其为在外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化证明开具手段。
第九条 政务服务“掌上办”。民生业务通过“冀时办”提取电子证照,实现证照免提交纸质版,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
第十条 对守信者实施信用激励。将信用信息的查询嵌入审批流程,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情况,提供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全流程代办等服务,让守信群众有更强烈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