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应按期参加检验,驾驶漏检车辆上路,将面临被扣留车辆、罚款、记分等处罚,连续三次漏检的,车辆还将被强制报废。
精准查处
为深入推进严管严查公路突出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发挥卡口功能,缉查布控预警逾期未年检车辆。
2月28日,抚宁交警大队通过智能交管平台调取车辆行驶轨迹和人工核对,发现悬挂号牌为冀C U261挂货车,涉嫌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
经严密布控,民警于当日13时53分在宁海大道与抚昌黄公路交叉口路段将该违法车辆查获。
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人刘某某予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的,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分处罚。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来源:秦皇岛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