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既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为进一步树牢粮食安全底线,杜绝各类割青毁粮现象发生。现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惠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各类割青毁粮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夯实粮食生产耕地基础,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开展常态排查,全面及时掌握耕地种粮情况。两乡镇、有关部门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种粮情况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对毁麦开工、毁麦种树、青贮食用小麦等各类毁麦现象彻底排查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将毁麦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粮食生产实行网格化管理,村“两委”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粮食作物保护工作,发现割青毁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三)管控土地流转,完善流转土地种粮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程序,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严格土地流转用途管制,鼓励耕地优先向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流转,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和承担当年粮食播种任务的地块从事非粮生产。
(四)规范青贮行为,统筹解决饲草和与粮食种植争地问题。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单位、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割青毁粮。口粮小麦严禁用于青贮,养殖企业严禁购买口粮小麦青贮原料或产品。支持养殖企业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小黑麦等用于青贮饲料,饲用燕麦、小黑麦等作物种植,按饲草作物管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计入粮食播种面积。饲用燕麦、小黑麦种植收割,由种植主体向村委会、村委会向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向区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备案。建立饲草料统筹供应机制,引导养殖企业配套建设饲草料基地。
(五)严控土地清表,合理安排项目施工计划。严格落实净地出让有关规定,对用地手续齐全、补偿安置到位的,指导项目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计划,统筹项目施工与粮食作物种植,在同一种植季内开工建设的,已种植粮食作物地块要等成熟收获后再开工建设,不得提前毁苗。同时,合理安排开工时间,避免项目占地形成撂荒。
(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重农爱粮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及保障粮食安全的先进典型,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合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用地政策宣传,防止因政策不熟悉造成毁苗占地。把握舆论导向,加大涉及割青毁粮类舆情监测管控力度,对网传不实信息及时辟谣,组织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遏制谣言扩散传播。
(七)科学精准管理,确保粮食丰产丰收。积极开展粮食生产全程精准精细科学管理行动,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粮食生产技术指导服务,推广应用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和生产资料,指导农民充分掌握田间管理技术措施,因地因时加强肥水管理。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提早做好应对准备,有效防范极端天气灾害,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联防联控、应急防治,重点落实小麦后期“一喷三防”等关键管理措施,努力实现“龙口夺粮”“虫口夺粮”。做好农机保障,及时组织农机抢收作业,确保颗粒归仓。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割青毁粮问题的严重性,从身边开始,从现在做起,一旦发现有毁麦开工、毁麦种树、青贮食用小麦等各类毁麦现象的,请及时举报,我们将对群众举报的线索逐一核查,并第一时间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举报电话:0318-282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