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赴冀州区、滨湖新区督导水污染防治工作)
3月1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星带队赴冀州区、滨湖新区督导水污染防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霍纪东,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支队长王之敬,冀州区政府、滨湖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有关分局及涉及乡镇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衡水湖、冀州区西沙河实地查看水质状况,现场听取近期水质的相关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督导组指出,衡水,因水得名,因水而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扎实推动河湖治理保护走深走实,筑牢水域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百姓的一方清水。一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把握水生态保护的正确方向,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二是要加强水质监测,时刻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及时发布超标预警信息,及时分析原因,及时做出有效反应,持续改善河流水生态,保障水质达标。三是不断优化水域排查整治。加强对入河排污口及河两岸企业的巡查巡视,紧盯河流水域排污口排查专项问题整改,强化污水处理和管控,保障出水按照所属流域排放标准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