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海)近日,宁晋县公安交警大队继续在城区平安路、凤凰路、晶龙街、天宝街等7个路口及佩戴率较低路段,开展头盔整治提升行动。行动中,交警重点查纠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者提出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开具警示告知书。
此次行动坚持广泛宣传与正确引导、深入教育与严格处罚、集中整治与常态查处、完善制度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宁晋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是一个既文明又安全的行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一定要做到文明出行,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据悉,自2月21日以来,共查处电动车不戴头盔3421起,处罚其他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13起,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