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时管控!张家口市公安局最新通告!)
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首都及我市行政区域的空防安全,根据《民用航空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低慢小”实施临时管控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时间:2023年2月28日起至4月15日止。
二、适用范围:“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三、管控原则: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禁止售卖各类空飘、系留气球。
四、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