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保定讯 “喂,110吗?我放在车里的包被人偷了!”近日,刘女士(女,博野县人)带着哭腔到安国市公安局报案。
2月12日,正值周末,经营一家小饭店的刘女士像之前一样开车到安国滨河南路进购其饭店所需的蔬菜,将车停靠在市场某蔬菜店门前便下车买菜,匆忙间忘记锁车门。约15分钟后,刘女士买完菜驱车回到博野县,将蔬菜搬运至其饭店后,准备去逛商场时,才猛然发现自己一直放在副驾驶上的红色挎包“不翼而飞”,而挎包内有刘女士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和七千多元现金货款。刘女士回想一下,以为自己可能把包丢在刚才买菜的菜店了,便赶忙又开车回到蔬菜店,询问店主,但是店主称没见过红色挎包,看到刘女士比较着急,热心的店主也赶紧帮忙联系市场管理员调取周边监控。在查看监控录像后,管理员发现正当在刘女士买菜时,一形迹可疑的男子在刘女士车旁停留并向车内探望,趁没人注意迅速拉开刘女士副驾驶车门并将一红色包裹拿走。在确定自己包是被盗以后,刘女士赶忙报警求助。
接警后,安国市公安局城区刑警中队办案民警迅速出警,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办案民警通过查看周边监控,摸排走访和分析比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在确定嫌疑人身份后,办案民警一方面摸排嫌疑人活动规律,一方面在其家周围布控随时准备实施抓捕。案发第二天早上八点左右,外出回家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蹲守在家附近的办案民警抓获。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其非法盗窃刘女士财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22年因盗窃罪被安国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23年刚刑满释放的李某某回家后,生活捉襟见肘,正值春节节后,很多人手中现金充裕,于是好吃懒做的李某某便想“重操旧业”。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交代,案发当天其在安国市滨河南路上寻找作案车辆,随机拉车门“碰运气”。试了几辆车都没拉开,直到走到一个蔬菜店门口,看见刘女士的车副驾驶有包裹,随手一拉,将没有上锁的副驾驶车门拉开后,迅速将副驾驶上的红色挎包盗走。在被办案民警抓获的前几个小时,李某某依然在路上寻找作案车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安国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并再次确认的习惯,车内尽量不要放置现金及贵重财物,降低被盗风险,在离开车辆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牢,贵重物品要随人走,切勿将汽车当作保险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