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水、气、声环境监测能力水平,近年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分局积极督促引导重点排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帮扶指导,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完善环境监测“硬件”保障。面对环境监测任务日益增长、环境监测工作专业性强等形势,3年来,抚宁区环境监控中心新增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人员4人,目前共有专职环境监测人员1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3人。日常环境监测业务用房1100平方米,监测设备70余台套,具备水、空气、噪声监测资质50余项。
加强环境监测“软件”管理。每年聘请专家教授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每月开展内部业务集中学习。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分工明确、任务精准、过程规范,全体环境监测人员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开展采样、监测,各环节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
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科学。认真做好省控、市控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自动站运维保障工作,确保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结合实际,按照规范要求调整大新寨镇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推动茶棚乡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和康各庄水质自动监测点位调整。建立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环境巡查巡视制度,每周对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人为干扰行为,确保自动监测站点正常稳定运行。
强化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动。抚宁区环境监控中心、环境执法大队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测管协同、形成合力,始终坚持防范和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力度,依法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实现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定期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和周边环境开展监测,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零容忍”。帮助企业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及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目前,抚宁区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公开率达到95%以上。(闫长顺 赵鑫)
来源:抚宁区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