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贷款变“帮信”,拒当工具人!涞源网警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时下由于网络贷款的兴起,犯罪分子借用“帮忙办理贷款”,或者“代办大额信用卡”等广告吸引某些有需求或者没有相关资质的人,犯罪分子往往谎称办理贷款或信用卡需要帮助客户包装银行流水等理由,收取相关银行卡、手机卡、U盾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客户不仅贷款没有办成,还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待的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涞源网警联合反诈中心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现已查明,2022年10月,李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征信不好、无视黑白花户,均可办理贷款”的广告,广告后边还跟着一个二维码,由于当时李某某没有工作,还有贷款要还,就想办理贷款用于还账,便扫码添加了办理贷款的微信。经交谈,对方要求李某某提供银行卡和手机卡,还需将提供的银行卡开办出U盾。李某某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将手机、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密码、U盾邮寄给对方,对方收到后称3-5天给其答复。几日后,李某某联系不上对方,便去查询自己名下银行卡,银行告知该银行卡现已被司法机关冻结。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嫌27起电信诈骗案,涉案资金流水达503万余元。其中,接收、转移电信诈骗资金110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保定网警提醒您:
大家不应抱有自己不知情或者没有直接参与信息网络犯罪就与自己无关的侥幸心理。现实生活中,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U盾、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都将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及还有可能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出借需谨慎,小心帮助变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