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宵节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倡议书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元宵佳节将至,燃放孔明灯是节日祈福的传统习俗,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孔明灯属于飘浮不定的明火,在施放过程中受到风速气流的影响,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灯罩,一旦飘落到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草地、林地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燃放孔明灯的或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受到拘留或者罚款处理。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平安、喜庆的佳节,从我做起,拒绝燃放孔明灯,莫让放飞的心愿成为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让我们都来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践行者,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二、让我们都来做禁放孔明灯的监督者,保护绿色生态,守护碧水蓝天,从我们做起!家长们要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燃放孔明灯。
三、让我们都来做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积极行动起来,带头践行“绿色过节”新风尚,追求安全、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争当禁燃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
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