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衡水高新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知)
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2023年将继续做好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2023年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主要采用“衡水人社”、“河北人社”等APP远程自助认证模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证人员范围衡水高新区所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月领取待遇人员。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发放的退休人员;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认证周期认证周期分为两种情况:全年认证一次和全年认证两次。具体如下: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需要全年认证一次;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需要全年认证两次。
三、认证时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2023年1月18日至6月30日止;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待遇领取人员:2023年1月10日至6月30日止;供养亲属:第一次认证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4月30日止,第二次认证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2年10月31日止。
四、认证方式本着便民、有序、高效的原则,本次资格认证可采用“晟融身份认证”APP、“衡水人社”APP、“易人社”APP、“河北人社”APP其中任意一种进行自助认证;认证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人脸识别认证的待遇领取人由参保单位的劳资人员或社区(村)等辅助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并附一张五寸带近期日期的水印照片。
五、认证结果整理1、认证期内通过认证的人员,继续发放待遇;2、对逾期未认证人员,将开始暂时停放待遇,待完成认证后予以恢复并补发;3、对涉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代言的,已经发现,及时停发并依法追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六、注意事项
1、各参保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协助本单位退休人员下载、安装、使用人脸识别认证APP,以促进认证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2、提醒退休人员不要轻信花钱委托他人代办,更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个人重要信息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社保卡号及密码等)告知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3、在认证过程中,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死亡冒领人员、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人员、服刑期间领取待遇人员”等情况予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18-2106837。
衡水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