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不断强化终本案件日常管理,切实做到向执行管理要动力、向执行规范化建设要成效,一经发现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成功执结了一件长达三年的执行终本案件,为申请人执行回期盼已久的血汗钱,受到申请人称赞。
杜某申请四川省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经香河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四川省某公司支付杜某工资20000元。因该公司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杜某申请香河县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向被申请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但被申请人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该院多次进行总对总网络查询,未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有银行存款、车辆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股息红利。该院进行传统查询,也未发现被申请人名下在香河县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该院后委托四川省某县法院对该公司进行传统查询,未发现其在辖区内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其他财产线索。在执行无望的情况下,该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与杜某进行终本约谈。最终,在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申请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杜某无法提供被申请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此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案件终结后,该院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案件执行工作。虽几经转手,但每一位承办执行干警都没有放弃,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随时关注此终本案件中被申请人信息,不停歇执行步伐,不定期开展线上查询,精准把握执行节点,抢抓执行时机,紧盯财产线索,真正做到终本案件不终止。
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该案在执行干警王金祥接手后有了新进展,被申请人近期有一笔款项到账。随即,王金祥决定对此案恢复执行,并及时采取相应强制执行措施。最终,将被申请人到账的款项予以冻结,划拨到法院账户,并及时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杜某。
当杜某领取到拖欠已久的20000元工资款后,喜极而泣,本想放弃无望的执行,却竟然峰回路转,有了转机。他对该院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表示了感谢。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到位。
其实,类似案件不止杜某一人。仅2022年,该院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的就有45件,部分或全部执结36件,执行到位金额260万元,取得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行款执结到位的背后,是干警兢兢业业、不懈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是干警心中秉承的对法律的信仰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下一步,该院将坚守司法为民理念,聚焦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深化执行质效,加强终本案件常态化管理,努力将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手中金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法官说法
执行案件在穷尽“洪荒之力”后,由于被申请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这就是所谓的“终本案件”。但“终本”不是执行程序的实质性终结,也并非“一终了之”,更不是“法律白条”,而是执行程序的暂时中止。申请人仍然享有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的权利。被申请人只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必须负有继续履行的义务。申请人只要发现被申请人有可能的财产线索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案件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此程序的规定,既确保案件在执行程序内循环消解,又消除了申请人认为案件终本后无人管、无人办的顾虑,让胜诉判决多了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