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出租车还酒驾,这个司机胆儿太大!)
近日,保定市有位出租车司机将熟知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抛之脑后——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出租车,结果被公安交警当场查获!
1月6日晚间,保定公安交警六大队在乐凯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北侧进行酒驾治理,20时24分,一辆出租车向测酒卡点驶来,执勤交警用测酒棒对其进行测试,测酒棒显示红色,表示该出租车司机体内含有酒精。
执勤交警当即要求该出租车司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该司机当即承认自己“就喝了一杯”,经核查,司机张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属于营运状态。执勤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喝了酒,你还驾驶营运车,出了事你能承担后果吗?”
随后,交警将该出租车司机张某某带至现场执法车,对其进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出租车司机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5mg/100ml,达到达到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司机张某某由于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作为营运出租车驾驶人,
本该更加重视自己的位置和责任,深刻了解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对自己和乘客带来的极大危害!因为一杯酒,因为一时侥幸,出租车司机竟然“自砸饭碗”,面对法律的严惩,张某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