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省委书记倪岳峰主持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党内法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净化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保障。
新时代组织部门,应当切实用好干部“能上能下”这杆秤,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用活用好“优”与“劣”的标尺。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设定“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形成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用活用好“上”与“下”的准绳。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校正干部“上”与“下”的准绳,要把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聚焦干部在攻坚克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的表现,以工作实绩论能庸、识优劣、辨高低,全方位、立体式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准确认定“谁该下”。
用活用好“宽”与“严”的尺度。“能上能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握“宽”与“严”的尺度,一方面要为“上”的干部“压担子”“搭台子”“递梯子”,进一步激发“上去”干部的拼搏奋发意识。另一方面,要科学辩证对待“下”的干部,坚持督帮结合,加强跟踪教育管理,让“下”由负面案例向正面典型转变,真正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担当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