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冬季整交 | 男子驾驶营运车辆,不仅无证还醉驾!)
“就喝了一点,应该没事的”“我酒量好,不会醉的,不影响”“半路上应该不会碰到交警”......然而事实却是心存侥幸必被罚近日就有一位驾驶员被公安交警抓了正着驾驶营运车辆上路不仅无证还是醉驾!
近日,保定公安交警二大队交警在保定市七一路与东三环交叉口北200米路段查处酒驾。
22时40分左右,一辆灰色轻型普通货车由南向北向检测点驶来。执勤交警挥手示意驾驶员减速停车,并下车接受检查。
该驾驶员一下车,一股浓烈的酒味就扑鼻而来。经过对驾驶员赵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通过询问后交警得知,驾驶员赵某某当天晚上在家喝了酒之后,打算去北三环拉点货物,觉得路上应该遇不到交警查酒,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没想到在行驶途中,被公安交警抓了正着。
经核查,驾驶员赵某某驾驶的车辆性质为货运,属于营运车辆。
公安交警随即将驾驶员赵亚松带入现场采血车对其进行进一步抽血检测。经检测,赵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77.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五条,驾驶员因实施无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醉酒驾驶营运车,公安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十年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因醉驾营运车,赵某某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酒杯与车钥匙不可兼得无证驾驶更不能“行”任何的交通违法行为都会导致安全风险更加突出挑战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