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沧州分行持续加强营业机构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该行明确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分别明确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机构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并制定下发营业机构安全生产日常职责列表。明确负责人是本机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主管行长是本机构安全生产主管责任人,协助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员是本机构日常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该行加强考核,对在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中发现负责人履职情况发现的问题,每发现一起扣减当季度全面风险管理得分的10%。对检查中发现的机构安全生产履职严重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季全面风险管理考核不得分,从而强化营业机构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