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冬季整交丨报废车查处现场,违法驾驶人“看热闹”被交警当场认出!)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定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报废车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报废车违法上路行驶,从源头上清除报废车安全隐患。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利用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查获了一起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且该违法驾驶人驾驶证记满12分,已失去驾驶资格。,时长01:14
12月15日,保定公安交警合成作战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研判平台发现,小型轿车冀F5***G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期,但其仍在路上行驶。得知这一线索后,公安交警迅速行动,运用“大数据”科技手段,通过对多个数据库的碰撞、分析、比对,迅速锁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某驾驶证记满12分,已失去驾驶资格。
保定公安交警通过技术手段调取该车辆相关信息,发现小型轿车冀F5***G于12月15日早间8时24分,在天威路与富康街交叉口南向北方向“消失”,再无轨迹出现。保定公安交警合成作战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现场调度三大队转盘岗警力对该车“消失”地进行逐步排查,最终于当日16时20分许在天威路与富江街红绿灯北侧停车位上发现该嫌疑车辆。通过现场核查,公安交警发现无论是通过该车辆驾驶人联系方式,还是通过车辆预留信息联系方式,均联系不到该车车主。正在准备进行进一步核查时,执勤交警发现,现场围观“看热闹”的群众中,有一人酷似车主!
公安交警立即对该酷似车主的男子进行询问,该男子矢口否认,称自己叫李某某,并非车主。但是细心的交警发现,该男子体貌特征与驾驶该报废车的驾驶人信息极度符合,于是再次严肃询问该男子,此时,该男子再也“演”不下去了,承认自己就是驾驶该报废车辆的车主张某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某某由于实施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拘留15日以下、扣留车辆的处罚;张某某由于实施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收缴报废车辆强并强制报废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