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遗之魅<153> | 这个龙灯有点“炫”)
保定市清苑区戎官营村的“绣球龙灯”起源于明朝万历九年(1581年),距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逢年过节或有重大节庆活动,人们舞动巨龙,以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该村将这项优秀的民间艺术,历经十几代人的世代相袭,流传至今,此项目在冀中一带享有盛名。
“绣球龙灯”因龙身是由绣球形节段组成而得名。“绣球龙灯”由龙头、龙身、龙尾三部分组成。龙身为十二节,象征一年十二月(闰年十三节),每节由两个绣球状的双层圆球组成。两条龙共二十四节,寓意一年二十四节气。其特点是突出灯的特色,在夜晚表演时,内层球内点燃蜡烛,无论龙身怎样舞动烛光始终保持朝上,不会熄灭,使龙体晶莹剔透,光彩夺目。
表演时,引龙人手持龙珠,引两条不同颜色的巨龙上下翻滚尽情舞动,其造型别具一格。表演形式分“踩街”和“撂场”两种。踩街表演有二龙出水、金龙盘玉柱、金龙翻滚、抄连环、大过桥、二龙逗宝等;撂场表演可根据不同需要组成不同的汉字如:“天下太平”“五谷丰登”,数字、图形等画面,其表演形式变化多样,形象逼真。
绣球龙灯既有巨龙腾飞之势,又突出了灯的特色,两者并存,刚柔相济,具有极高的观赏性。其伴奏主要是以大鼓、堂鼓、大锣、铙、镲等打击乐为主。
如今的春节,年味越来越淡,最能代表新年氛围的,便是这代代相传的传统文化。
清苑戎官营村绣球龙灯植根于民间沃土,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大力扶持,配备了服装、道具和资金补贴,专家多次调研指导,使古老的民间艺术得以继承和发扬。也让更多的年轻人,能够沉浸式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上世纪80年代,清苑“绣球龙灯”被载入《中国民间舞蹈集成——河北卷》。2009年6月被命名为河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确立了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清苑绣球龙灯”已获国家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