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在执行工作中充分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到工作中去,灵活运用执行方式方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依法快速执结一起刑事责令退赔案,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周某某申请执行李某某责令退赔一案,法律文书生效时因被执行人李某某在监狱服刑,且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该案2017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服刑期满后亦未履行法定义务。2022年,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向本院申请恢复对该案的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传唤,被执行人李某某避而不见,去其户籍地亦未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其家人也不配合执行工作。本院果断对周某某采取冻结银行账户及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迫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联系本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顺利执行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维护法律权威的决心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公心,也告诫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任何人都不可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