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强检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起16年之久的“死胡同”案)
日前,河北省武强县北代乡青莲寺村农民王庆民带着刚领了证的妻子张静一起将一面写有“初心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促和谐”的锦旗送到了武强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感谢检察官解决了这起16年之久的“死胡同”案件。
2022年9月的一天,武强县北代乡青莲寺村农民王庆民万般无奈的来到武强县检察院,哭诉自己的不幸遭遇,请求检察院给自己“作主”。
事情还要回溯到2002年,时年23岁的王庆民经人介绍认识了女方苏玲,双方了解不深,苏玲便用捡到的一张郭翠的身份证与王庆民登记结婚。二人在一起生活不到四年,后苏玲不辞而别,王庆民多方寻找,下落不明。王庆民并未多想,殊不知一口错误婚姻登记的“大锅”已悄然甩在了他的身上。一晃16年过去了,直到2022年,王庆民认识了一位女士想要重新组建家庭,开启美好生活之时,却发现手中20年前的结婚证成了其最堵心的事。基于此结婚证,王庆民的户口簿婚姻状态一直显示已婚,但这段冒名顶替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如果王庆民与她人重新登记结婚,必然涉嫌重婚,此事弄的王庆民整日焦头烂额。为了解决问题,王庆民首先想到要找到郭翠与其“离婚”,便向当地公安局反映情况,公安局查找到王庆民结婚证上的对象郭翠,但郭翠有实际婚姻,该户口已因重复人口被依法注销,郭翠以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配合”。王庆民又转而找到民政局要求撤销其与郭翠的婚姻登记,但因无二人婚姻登记档案民政局未受理其离婚申请。几经辗转王庆民又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与郭翠的婚姻登记,又因超过了5年诉讼时效法院不予立案,后王庆民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亦以相同原因被驳回。
“单身”16年的王庆民想结婚,却因手中还有“上一任”的结婚证无法撤销而面临着法律上的不可。为了撤销20年前的婚姻登记,王庆民跑遍了县公安局、民政局、法院都于事无补,最终成了王庆民的“老大难”,造成其“前婚离不掉、后婚结不成”的现实窘境。最终,几乎走投无路的王庆民经人指点来到武强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武强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接待王庆民后,初步了解了其所处的困境,在好言安慰王庆民稳定情绪的同时,把查明案件事实作为准确适用法律开展精准监督的基础,一连多日,奔波走访案件当事人及其所在的村组干部,全方位调取证据进行信息核查,并详尽听取民政局方面的意见。经过一个多月的扎实取证工作,承办检察官查明,县民政局2002年颁发给王庆民的结婚证,系苏玲冒用郭翠身份信息登记的,属于错误的婚姻登记。表面上,民政局驳回申请有法可依,法院的不予立案也并不违法,检察院就案办案,不予支持监督也并无不当,但是王庆民的现实困难却无法改变。
民之所盼,检之所向。承办检察官面对王庆民的“死胡同”案情,激起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王庆民申请撤销与郭翠的错误婚姻登记不仅合情合理,更是王庆民开启幸福生活的必由之路,我们一定要勇于担当,回应群众的现实困难。”在全面审查案件之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对于因当事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导致婚姻登记错误的情形,可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2年11月16日武强县检察院召开了由人民监督员、律师、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参加的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撤销王庆民与郭翠错误的婚姻登记。民政局及时采纳了检察建议,于2022年11月21日出具了撤销王庆民与郭翠的婚姻登记的决定。王庆民凭借民政局出具的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申请公安局更改了其户口簿婚姻状态为未婚。王庆民紧锁的愁眉终于舒展开了:“16年啊,我的最大心结让县检察院给解开了,下一步可以重新组建家庭,奔向美好幸福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