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又醉驾!还是他!不撞南墙不回头,自酿苦酒终自饮!)
知错能纠道路宽,错上加错错无边!
众所周知,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终生记录在案,可偏偏有人不知悔改,一错再错,喝完酒后再次驾车上路行驶!
案发当天,保定公安交警高阳大队交警正在肃临线附近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行动,这时一辆小型汽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域,透过半开的车窗,尚未见其人,酒气已扑面,此时的驾驶员邢某某面红耳赤,双眼迷离,说话早已语无伦次,执勤交警要求其配合检查。下车后,驾驶人邢某某虽然口头积极响应说着配合检查,可身体躲闪,挥动着手臂执意想要避开呼气测酒仪,“拉扯”间竟然冒出一句“你配合吗”?惹得执勤交警一头雾水,面对这戏剧性的一幕,不得不说,酒精能壮胆,醉酒易失态。
在现场,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邢某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263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后经抽血检测,结果为332.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邢某某曾在2020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警方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距离上次被查处,邢某某至今限制期尚未满五年,因此,此次邢某某更是“错上加错”,在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次,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严惩!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