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新冠肺炎疫情线上问诊咨询电话
公 示
为进一步做好群众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结合冀州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线上咨询问诊,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层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在接到群众电话咨询时,要采取分级分类的救治措施。
1.群众有一般不适症状,接诊医生针对群众描述的症状,综合判定是否需要自行服用药物或医院收治进一步处理,给出合理性指导建议。
2.群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减退等十大相关症状,根据病情采取不同的救治措施。
3.药物购买方面,如需开具处方药品,请如实提供本人信息(姓名、住址、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点对点送药或自行取药。
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接到群众电话咨询时,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来电群众对接,并提供合理建议。
1.针对慢性病患者要建立台账,对其个人信息、病症和治疗方式等进行登记,合理安排患者的治疗时间,同时在患者治疗时给出合理建议,进一步方便患者就诊治疗。
2.针对急、危、重症病人,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和孕产妇,要及时联系120或6120120进行转运治疗,采取边救治边等待核酸结果的方式,不得以核酸未出结果为理由而延误救治。
附:冀州区新冠肺炎疫情线上问诊咨询电话公示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