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起,将滨湖新区辖区内以下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泰华学府小区2号楼、4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
2.龙源名郡小区2号楼2单元、3单元;6号楼2单元。
特此通告
衡水滨湖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