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12月3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人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工业园区茂林公馆10号楼1单元。
2.工业园区英国宫四期26号楼1单元。
3.工业园区英国宫四期26号楼2单元。
4.工业园区大卫城二期10号楼2单元。
5.工业园区大卫城三期20号楼2单元。
6.新兴园区剑桥郡六期25号楼3单元。
7.社区办红树湾2号楼1单元。
8.社区办红树湾2号楼2单元。
9.社区办红树湾2号楼3单元。
10.社区办红城小区1号楼1单元。
11.社区办红城小区1号楼2单元。
12.社区办红城小区1号楼3单元。
13.社区办裕隆公寓二期3号楼3单元。
14.社区办宏泰家园8号楼4单元。
15.社区办东郦湖16号楼2单元。
16.社区办方城佳苑7号楼3单元。
17.社区办世纪新城2号楼3单元。
18.固安镇太阳公园二期25号楼1单元。
19.固安镇国泉城7号楼3单元。
20.工业园区孔雀城泊心园32号楼3单元。
21.工业园区晨辉府邸3号楼4单元。
22.工业园区辛营村。
23.工业园区张家场村。
24.固安镇雀台寺村。
特此通告。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