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晚,交警三大队在长江道与205国道交叉口开展夜间整治行动。2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冀C****5的小型汽车停在了长江道的辅路边上,民警遂上前进行检查,问:“喝酒了吗?”女子答非所问,声称:“我很不舒服。”拒不配合检查。民警便将其带到抽血车上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女子见躲不过去,这才道出实情。原来女子李某某给朋友家孩子过生日,席间喝了两杯红酒,聚餐结束后,她叫了两次代驾,可是却都被取消了,实在没办法才决定自己开车。李某某哭着说:“我是一个守法的人,我也没想过
最终,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5.43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
李某某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她还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