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胜芳镇红光街鸿昇北区4号楼2单元。
2.胜芳镇凤凰城小区22号楼2单元。
3.牛业庄村今麦郎仓库。
4.鼎盛国际小区5号楼1单元。
特此通告。
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胜芳镇红光街鸿昇北区4号楼2单元。
2.胜芳镇凤凰城小区22号楼2单元。
3.牛业庄村今麦郎仓库。
4.鼎盛国际小区5号楼1单元。
特此通告。
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