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11月21日,滨湖新区组织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广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两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就做好当前大气、水污染、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关乡镇、单位作了汇报发言。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区头等重要的政治性任务来看待和推进,充分认清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重要意义和严峻形势,牢固树立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强调,要综合施治,强化统筹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加强水、气、土、(固)废等环境要素治理工作,打好“组合拳”,切实做到系统推动统筹推进,促进滨湖新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科学实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打好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解决常态长效问题打好持久战,运用经得起检验和推敲的治理方式,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工作目标,全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着力推动滨湖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省市实现争先进位,勇闯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