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桃城区城乡居民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我区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为切实维护群众参保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止。
一、参保范围
1、具有桃城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校生随学校参保)。
2、持有本辖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为350元/人。在缴费期内缴费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25日。
四、缴费方式
(一)续保人员:往年已正常缴费、今年继续缴费的城镇居民,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方式详见缴费流程。
(二)新参保居民:在桃城区首次参保的居民,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居民医保暂停业务,再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居)社区委员会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特殊人群: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残联负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1-2级)的参保登记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其中特困供养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1-2级)其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同级政府按政策予以资助。
(四)新生儿参保登记
1、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监护人一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必须持相关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先到区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免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
2、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外首次参保的新生儿,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村(居)社区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后方可进行缴费。
五、缴费渠道及其流程
(一)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先到户籍所在村(居)、社区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居委会周一到周五办理,工作时间8:30-11:50 13:30--17:30),然后再缴费。
(二)续保和已经办理完毕参保登记的居民可通过以下模式缴费:
1、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缴费。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查询,带出所有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右侧“去缴费>>”,选择2023年度,核对缴费人身份信息、所属税务机关,缴费属期、金额,确认无误后进行缴费。
2、河北税务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3、办税窗口缴费。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红旗大街温泉宾馆对过)征收窗口缴费,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
六、特别提示
(一)每月1-25日可以缴费,26日至月底系统关闭,无法缴费。
(二)缴费成功后可截屏留存缴费凭证,也可随时通过手机查询功能进行缴费查询。
(三)有需要开具《个人缴费证明》的,可在缴费后3-5个工作日通过“河北税务”公众号中“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自行下载打印。
(四)不允许重复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要再缴纳居民医保。
(五)在“规定缴费期”之后参保的,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全额缴纳,参保缴费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六)个人信息错误等原因不能正常缴费的人员,请先到居民医保中心窗口修正信息。
七、待遇保障
虽然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水平提高了,各级财政补贴也逐年相应提高。筹资水平的提高主要用于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一)门诊待遇
1.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城乡居民在县域内选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辖各定点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不设报销起付线,年度最高报销限额200元,报销比例为50%。
2.门诊慢特病。简化门诊慢特病认定程序,参保居民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评审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二)住院待遇
1.高额报销保无忧。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因病住院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基本医保最高报销15万元。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0000元的,大病保险首段报销比例60%,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年度最高可报销30万元。
2.省内就医无异地。参保居民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备案,享受与市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报销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3.共享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京、津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格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可就医,备案后享受与市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报销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三)“两病”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门诊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最高报销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四)医药服务
1.基本医保药品品种稳步增加。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数量增到了2860种。其中,国家通过谈判议价将250种新药纳入目录,平均降价超过50%。
2.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降低。推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价格大幅降低,切实减轻了患者就医费用负担。
八、咨询服务
1、在征缴期若发生不能正常参保缴费等问题,请到以下地址或拨打电话: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红旗大街温泉宾馆对面)咨询电话:2259568;桃城区居民医保中心(庆丰街北头)咨询电话:2855289,2855985,2855089。
2、集中征缴期由于咨询参保缴费业务的群众较多,如拨打以上电话遇到占线问题请耐心等待。
3、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2023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已经开始,敬请按时办理缴费手续。
健康一生,医保同行。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为儿女参保,献一份爱心;为自己参保,享一份安心。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安定,我们在此真诚呼吁广大父老乡亲,请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参保”“人人享有医保”的号召,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撑起一片蓝天!
温馨提示:
1.如果您需要查询缴费记录,可以在缴费完成后两到三个工作日,通过公众号“河北税务”中的“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2.缴费证明可以在缴费后五个工作日,通过公众号中的“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自行下载打印。
3.提倡“非接触”缴费方式,建议您选择公众号等便捷渠道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