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净网2022】别让自己成为帮凶徐水网警成功抓获三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
“ 帮信 ”即“帮凶”!如果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承诺给你高额的报酬,只需借用你的银行卡,你是否会选择相信?如果你选择相信,并且把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等相关信息借给他人,那你就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近日,王某刚、王某乐、张某某就因为轻信他人承诺的报酬,将银行卡借给他人,最终自己沦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遭到了法律的惩处......
咱现在就看看这三人都咋“帮”的?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他人介绍了知道了“赚钱的路子”,利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为网络犯罪活动进行代收款,从中抽取佣金来牟利。在金钱的引诱下,王某某最终按照对方的要求办了两张银行卡,并将卡、密码都提供给了骗子操作使用。王某某本想通过借银行卡来换取金钱,最后却两手空空,“帮”助了骗子,自己还背了“刑”。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他人联系带着身份证及银行卡前往外地旅游。到了外地,就有人负责联系他,见面后他便将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对方。这样的几项操作下来,王某某也没“白忙活”,获利4000元。但是,他更没有想到的是他已经触碰了犯罪。通过这件事,王某某也意识到天下哪有掉馅饼的好事啊!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可以帮他办理贷款和信用卡。因为当时缺钱,张某某想都没想,直接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为了提升信用卡额度,骗子介绍可以用卡刷流水,一心想尽快拿到钱的张某某根本没有考虑,后来他感觉对方是骗子却依然将办理的银行卡、密码及刷脸服务提供给对方操作使用。盲目的轻信对方,自己最终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骗子的手段多种多样,总能碰着让你心动的,警惕!警惕!做到不轻信,不转帐、不卖卡、不借卡!
目前,徐水区公安局已依法对其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对参与帮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知识拓展: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呢?我们来看一下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警提醒:
请广大市民朋友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图一时之利,随意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如果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要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举证工作,警方将严厉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