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1日13时07分许,卢龙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王打窑村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货车拉载着一车货物并且车厢尾部坐着两名妇女,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通过询问得知,杨某鹏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搭乘1男2女从昌黎到卢龙某村榨花生油,货车驾驶室内乘坐一人,两名妇女坐在车厢中,两人仅靠双手抓着栏板和货物保持平衡。杨某鹏明知该行为违法,为图一时之便,侥幸驾车上路,
民警对杨某鹏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督促对车厢中乘客进行了转运,并对杨某鹏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秦皇岛交警温馨提醒 :在车速过快、紧急制动等情况下,都容易使车厢的乘坐人员受伤;一旦发生追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禁货车非法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