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城县关于调整中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日17时起,决定调整赤城县部分中风险区,现公布如下:
将赤城县赤城镇鼓楼后红光发屋方圆200米以内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本次调整后,赤城县辖区内除中风险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以上区域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赤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