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凌晨1时许,交警三大队在长江道与205国道交叉口开展酒醉驾专项行动。一辆车牌号为冀C****3的小型汽车见交警查酒后迅速路边停车,此举引起了民警们的怀疑,立即上前对其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驾驶人表示没有喝酒,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或者身份证时,表示均未携带,再问其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时,当事人均表示不记得了。吹气时不配合,数次吹气失败,经严厉警告,驾驶人第四次呼气式酒精检测成功,结果为14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场对其抽血检测。因驾驶人不说姓名,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由派出所协助调查。该男子道出了实情,迟迟不愿说出姓名的原因是曾于2021年11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一大队查处过,驾驶证已被吊销,这次再次醉驾,行为更严重,担心处罚更严厉。经抽血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1.8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