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家长交通安全出行意识,提高交通文明素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持续深化“护学行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与安全宣传。
行动中,执勤民辅警面对面劝导接送学生的家长电动自行车应尽快办理车牌,戴好安全头盔,不随意掉头;劝导未满16周岁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乘坐电动车须戴好安全头盔,有辅道的要走辅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超员,对轻微违法的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登记学生相关信息与台账并送达相关学校,督促整改。
同时,针对放学高峰时期,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加大警力投入,指挥家长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劝导其不要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对驾驶人在场的违停车辆,劝其立即驶离现场,切实保障道路畅通。(通讯员 陆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