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金雕。
10月23日,顺平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顺平县蒲阳镇某村发现一只精神不振的“老鹰”无法飞翔,趴在地上,奄奄一息。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看,据观察,发现此鸟体长约70厘米,翼展约有1.2米,为类似鹰科动物的受伤鸟类动物,在做进一步检查后确认该“老鹰”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经与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联系,怀疑该金雕因疾病原因长时间未进食导致身体虚弱不能长时间站立和飞翔,民警迅速将受伤金雕送至保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专业救助,待其符合放飞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金雕属于鹰科,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北半球上一种广为人知的猛禽。因数量稀少而非常珍贵,其外表威武,被视为“猛禽之王”。金雕以其敏捷的飞行能力著称于世,以中大型的鸟类和兽类为食,一般生活于多山或丘陵地区,特别是山谷的峭壁以及筑巢于山壁凸出处。栖息于高山草原、荒漠、河谷和森林地带。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为了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拒绝购买、饲养野生动物。如发现受伤野生动物,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全民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