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主,这类“旧国标”,请抓紧上牌。对2019年4月15日(不含当天)前出厂的,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在2022年10月31日17时前,完成登记上牌,逾期未办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主,这类“旧国标”,请抓紧上牌。对2019年4月15日(不含当天)前出厂的,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在2022年10月31日17时前,完成登记上牌,逾期未办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