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10月19日-20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吕国新带队来衡调研环境保护工作。
吕国新一行先后到大营污水处理厂和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龙口桥,就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调研指导。
随后召开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支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星就衡水市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作专题汇报。
吕国新要求,要加速推进中央、省级资金项目进展,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是实施科技治污、工程治污的主要方法和手段,既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项目跟踪督导,及时调度解决项目建设中问题,助力加速项目建设,确保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要提升项目谋划水平,聚焦区域重点任务和重大环境问题,突出项目系统性、整体性,放大项目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综合功能。同时要加强资金项目运行监管,确保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中问题。
吕国新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重在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定要细化责任分工,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整改实效。要持续督促落实整改,建立“四个清单”,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挂账督办、台账推进、逐级签字、逐一销号,以定期调度结合随机抽查,随时掌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强化整改工作跟踪督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支斌表示,衡水市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用足用好用实生态环境资金,以高质量项目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根本性改善,全面促进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持续扎实推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实际问题,督促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整改效果长久保持。
来源:生态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