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促进良好干事氛围。毛主席曾经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选择什么样的干部,怎样选拔优秀干部,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规定》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是激励干部精神抖擞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迫切需要,对于进一步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导向具有“风向标”式的意义。《规定》的出台,是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化转型,将有力打破“金饭碗”,搬动“铁交椅”,重构更加优质的政治生态。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促进责任担当。“水不激不扬,人不激不奋。”《规定》充实完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坚持对干部高标准严要求,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对于一些干部思想僵化、进取心不足、战斗力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碌碌无为、保持“躺平”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具有精准施策、靶向治疗的作用。“能上能下”的规定,释放了注重实绩、注重落实力的鲜明导向,将有力地倒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危机意识,真正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使广大干部知所趋赴、有所敬畏。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激励担当作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能上能下”成为激活干部队伍内生动力的“新引擎”,关键在于“真刀真枪”地落实落细。各级党组织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的干部调整下来。一方面,要当好“伯乐”,将考察识别的探头延伸到基层一线,近距离考准考实干部德才表现,在“赛马场”上选“千里马”。另一方面,要让规定“带电”“长牙”,各级党组织就必须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规定,尤其是要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为人民服务意识不足、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专业水平低、作风浮夸的干部坚决“摘帽子”“撤位子”,真正令能者上、令庸者下。(供稿人:范慧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