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大台乡人民政府
关于对大台乡全域禁牧山羊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生态环境保护,遏制放牧山羊毁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同时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相关规定,和省林草局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做好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的要求。现将大台乡全域禁牧禁牧山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从严落实禁牧山羊的管理,坚决遏制因羊只放牧肆意破坏生态环境、农作物、果园等行为。
二、广大养羊群众要大力转变畜牧生产方式,变漫山放牧为舍饲圈养,严禁以任何理由进行放牧。
三、广大群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如发现有偷牧者,及时向乡政府或村委会反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羊只禁牧工作。
四、对出现羊只破坏树木、啃食庄稼、毁坏地膜等行为的,由羊只饲养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禁牧区域内的管护责任人(村干部及生态护林员)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偷牧放牧的,要立即予以劝阻和制止。
六、自即日起,乡政府将集中力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羊只放牧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将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投诉举报工作。
投诉举报电话:0312-7291104
阜平县大台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