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潜在的疫情隐患,切断病毒传播链,按照《冀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消杀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区综治办积极履行职责使命,全面部署,迅速行动,自10月11日起,区综治办九个支队按所辖片区,各负其责,由支队长带队对除商超、饭店、宾馆等以外的沿街门店消毒消杀工作进行徒步拉网式督导检查,并逐一要求各门店负责人在检查台账上签字,确保消杀科学、精准、规范。
各支队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规定严格检查各门店是否进行消毒消杀,检查门店消杀物资、设备、记录是否齐全,消毒消杀是否规范等,对发现问题的要求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达《沿街门店消毒消杀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整改仍不到位的按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同时建立沿街门店消杀工作微信群,通报问题,及时传达消毒消杀工作要求。
据统计,城区需要督导检查的沿街门店有2000余家,截至目前,已督导检查门店1395家,发现问题169个,对131家门店下达整改通知单。下一步,各支队将继续加大对辖区门店督导检查力度,特别是针对消杀记录时间调取室内监控进行比对,查验是否真正消毒消杀,确保所负责督导的门店消毒消杀防疫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落实落细落到位。
来源:冀州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