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致广大农村驾驶人及群众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为有效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好“三秋”(秋收、秋耕、秋播)农忙出行,客货运车辆、恶劣天气安全出行等秋冬季节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温馨提示如下:
车:
1、农用车辆不得载人。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离,车辆安全性能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农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由于缺乏保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2、面包车严禁超员。面包车超员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面包车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
3、严禁改装校车、超员运行。校车应该按要求取得校车标牌,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校车驾驶资格。非法改装接送学生的车辆,超员运行将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稳定性及操控性能,易引发交通事故。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路况差、路边水塘、坑洞较多、幼儿、儿童的自救能力较差,发生事故后往往十分惨重。
4、农村公路行车要减速。农村公路等级低,弯道多,路面较窄,路口处直角死弯较多,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等混行,突发状况多,高速行驶易发生交通事故。通过农村路口时,需要提高警惕,仔细观察,减速慢行,谨慎行车。
5、遇到集市请绕行、慢行。通过集市、庙会等人群聚集路段时,请及时绕行。不能绕行的,要有耐心,减速慢行,多通过后视镜观察周边情况,密切关注人群行走动态。应特别注意老年人和小孩,要与行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人群密集的地方要控制好车速,尽量不要倒车,如确需倒车,要有人指挥,否则易发生剐蹭或碾压事故。
人:
1、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驾驶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2、不要在国省道、县乡村道路边聚集。特别是不要在道路两侧附近办理婚丧嫁娶等群众聚集的事务,以免车辆行驶中发生事故时冲击到道路两侧附近的人群。
3、不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挖沟引水,违章搭建。
4、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
5、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
6、横过公路时,应左、右观察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动态,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
7、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
8、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载人营运。
9、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
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除了广大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行车的好习惯外,广大农村群众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守法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