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龙源自古人对龙的崇拜,无论是春节还是二月的“龙抬头”再或者端午,每逢喜庆节日,人们都会舞龙。故以舞龙的方式来祈求平安和丰收就成为全国各地汉族的一种习俗。
起源于保定易县忠义村的摆字龙灯在全国舞龙民俗文化中可谓独树一帜,是河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又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待夜色渐浓,随着锣鼓镲铙的伴奏,如一条火龙翩翩起舞,不断变换队形摆出汉字,组成诸如“天下太平”“安居乐业”“正大光明”“中华巨龙”等吉祥祝福的词句。
摆字龙灯由14人表演,即蜘蛛(引龙人)一人领舞,另13人分别持龙头、龙身、龙尾摆字。蜘蛛动作灵活、滑稽,蜘蛛和其他龙灯的绣球相同,只是在绣球上画蛛网和黑蜘蛛,有降妖避邪的寓意。
龙身又称龙节,每节长1.2米,直径约0.5米,节中央固定一个把手,内设三环套月式蜡烛签3个。蜡烛签设置精巧,舞动时烛火始终朝上不灭;龙身外罩为绘有龙鳞、龙爪的龙衣;龙尾别具一格,可以单独行动,每摆好一字时,龙尾都要绕场一周,再到达应去的位置,每个字的最后一笔,均由龙尾完成,显得活泼风趣。
据传,摆字龙灯原是清朝乾隆年间成立泰陵衙门时由承德避暑山庄带来的,距今已有300余年的历史。当时是整龙,为纪念雍正皇帝在位十三年而断成十三节,节节断开且用细绳和三个竹环紧紧相连,另加领龙绣球一个,因此又称为“十三节龙”。该龙每一节可作为汉字一个笔画,绣球为“点”,舞动中可摆出十三画以内的汉字,因而还称为“文龙”。
从清朝乾隆年间到民国初年,摆字龙灯是清西陵守陵衙门拜年时的表演,舞龙者均为守陵人员。摆字龙灯也时常进皇宫表演,并多次受到封赏,慈禧太后曾赏赐龙衣两套、红蜡烛三箱。20世纪20年代以后,清西陵守陵机构瓦解,守陵人员转为农民,摆字龙灯才真正成为表达农民意愿的舞种。
易县摆字龙灯
既能舞出中国传统龙
鲜活灵动、翻江搅海、振兴图腾的气势
又能摆出变化多样的造型字句
更能振奋民族精神弘扬民族文化
体现创新精神
内涵也更为丰富
值得更多的人了解它、学习它
并不断发扬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