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向河道排干倾倒秸秆玉米皮的
告知书
广大村民朋友们:
请注意!一年一度的秋收来临,你们辛勤的汗水即将变为丰收的果实。然而部分玉米秸秆、玉米皮倾倒在河道、排干等水利工程内,不仅影响河道畅通与美观、村容村貌,还极易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定,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玉米秸秆、玉米皮等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二、禁止在河道堤岸堆放物体和其它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
三、严禁侵占河道、违法种植养殖。
全体村民要自觉爱护河道、排干等水利设施,保护沿河环境,对违反上述禁令的,水利部门将联合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原貌,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博野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