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和才能万事兴,夫妻在生活中总会发生一些磕磕绊绊。这不,民事庭近日就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促使二人打开心扉,重归于好。
原告与被告结婚14年,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在外人眼中是让人羡慕的和谐家庭。在婚姻生活中,二人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渐渐的矛盾升级,导致夫妻双方感情受到影响。妻子一气之下回娘家,并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案件受理后转入诉前调解阶段,法官首先认真梳理了原告提交的案卷材料,发现诉状中所列均是家庭生活中的琐事,断定二人应该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原告起诉离婚很可能是冲动之举,有和好的可能。于是,法官积极联系到双方当事人,组织二人做调解工作。
经了解,妻子因常年照顾家庭和孩子,没有时间和精力外出工作,丈夫对此颇有怨言。妻子平时对丈夫也总是唠唠叨叨,丈夫因此有些反感。经过“背对背”的了解后,法官又组织双方“面对面”的吐槽,让二人都能说出心中真实想法,释放出不满的情绪。经过多番了解,发现二人并无其他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矛盾。法官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从法律规定角度给双方分析问题,提供建议。同时,从生活角度,指出二人在婚姻中各自的问题和不足,劝解两人都应对彼此多一份理解和信任,语重心长的提出化解矛盾的方法。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解,最终纠纷得以顺利解决,两人重归于好,丈夫开心的接回妻子回家过中秋节。
诉前化解以其简便、快捷的优势在调解家事纠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民事庭将继续发挥诉前化解的优势,加强调解的力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金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