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县“质量月”系列活动之十八|景县行政审批局三项措施提升招投标活动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景县招标投标工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景县行政审批局推进三个措施,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一、推动项目高效进场。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坚持项目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项目即办制、限时办结制、特事特办制、容缺办理制、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制,确保每个应进项目按时高效进场。对由代理机构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收取保证金不做限制,允许投标人以转账、电子保函、保险等多种方式提交,引导采购人、招标代理免收投标保证金或按最低限额收取保证金,严格遵守退还保证金的时间。对标北京,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
二、推进电子化交易流程。通过使用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衡水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远程异地评标室,做到提供免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了文件电子化、网上报名、标书网上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监督信息化、过程全留痕。让数据多跑腿、让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少跑路、不断提升的招投标主体的体验度和满意度。
三、推行部门协同监管。协同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相关监管部门共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强调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依法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把招投标文件审核关、招投标开评标关、项目标后监督关,全链式强化招投标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截止目前,顺利完成108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其中包括政府采购项目65次(包含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次)、建设工程项目31次、土地拍卖项目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