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有一部分人认为,四轮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不存在违反交通法规之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殊不知,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一旦违法将同样受到处罚。下面要说的这4位驾驶人,3位因醉驾被刑事立案,1位因实习期酒驾被注销驾驶证。
案例一:
去年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又买了
一辆电动四轮车无证醉驾再被查!
8月19日21时,王某某饮酒后驾驶白色汉唐牌电动四轮车行驶至本市裕华路蕾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鉴定,王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王某某曾于2021年因醉酒驾驶被处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止申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处理中队民警对王某某无证驾驶二类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无证、醉酒驾驶电动四轮车,刑事立案!
8月30日14时,李某某饮酒后驾驶白色宝路达牌电动四轮车行驶至会战道创新大厦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鉴定,李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处理中队民警对李某某无证驾驶二类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5年内禁止申领驾驶证的处罚,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醉酒驾驶电动四轮车,刑事立案,驾驶证被吊销!
9月4日22时,李某某饮酒后驾驶白色比德文牌电动四轮车行驶至裕华路蕾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鉴定,李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7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处理中队民警对李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止申领驾驶证的处罚,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
实习期饮酒驾驶电动四轮车,驾驶证被注销!
9月15日22时,于某某饮酒后驾驶未知品牌电动车四轮车行驶至建设路京开道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对于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因于某某驾驶证处在实习期,实习期内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被注销。
近年来,因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呈现增多趋势,其中,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穿行、逆行,交通安全隐患重重。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市面上购买的电动三、四轮车,大部分已达到机动车标准,属于机动车中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这种车辆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以及悬挂合法号牌才可上路行驶,交通违法后将按驾驶机动车予以处罚,构成醉驾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发生交通事故时,也将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赔偿、处罚。购买电动三、四轮车时,先查询在不在国家规定的产品目录内,不要轻信商家宣传,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