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物、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村级组织发挥力量明确了措施、指明了方向。
村级组织人数少,但却在担负着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完善治理等重要工作的同时,又不得不应付各类所谓目标任务、工作总结、表格台账、政务APP,让本应为村民群众办实事、为乡村振兴谋发展的村级组织,被迫深陷事务主义和形式主义。《意见》明确指出,要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村民群众不希望村干部走进家只会填表拍照,而是希望真真切切的解决他们关心的。要牢固树立“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的工作标准,坚持目标导向、真抓实干。
村级组织工作是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直面群众的“一线服务员”,部分上级单位设计出一堆基层机构,挂满了“五花八门”的牌子。《意见》明确,要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在村级机构设立上,要做到力量精炼、功能整合,切实以人民群众实际需要规范村级工作机制和机构,切实让群众直接就能看明白,进门就能办好事。
之前要求开具“我是我自己”“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的怪事多次登上新闻、受人热议,村级组织本着利民便民的原则,无奈开具这类证明。《意见》指出,要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对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村级组织无法核实的证明,不用开具。对属于村级组织职责的证明开具,要建立完善证明开具流程、明确办结时限、健全核实机制,确保证明开具准确、便民、高效。
《意见》针对的就是村级组织行政化趋势,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形式主义时弊,相信随着《意见》的出台,将自上而下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使村干部将更多精力放在服务和发展上,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供稿人:陈洁)